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创业导师暂行管理办法》(闽人社文〔2016〕72号),为充实完善我省创业导师库,更好地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,经研究,决定聘请吴乐进等400人为福建省创业导师(名单见附件),聘期三年。
希望受聘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,积极参与我省组织的各项创新创业活动,为广大创业者提供政策宣讲、项目咨询、创业指导等服务。各地要努力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,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创业培训、项目评审、创业帮扶等活动中的作用,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服务水平。
附件:福建省创业导师名单
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3年12月23日